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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同望渠道合作模式 |
渠道体制
同望渠道系列产品采用全面经销合作的渠道体系,伙伴在授权区域或行业内进行产品销售与服务。
管理机构
同望总部渠道管理部是渠道发展和管理的最高机构,同望下属分支机构为渠道二级管理机构。
模式构成
同望渠道合作模式由以下三部分构成:
1. 渠道管理部:是同望渠道政策的制订者、执行者和监督者,是整个渠道体系的管理者,更是为渠道提供支持的服务者。渠道管理部分解公司整体渠道销售任务,组织渠道实施、监督和推进渠道工作,推动合作伙伴的工作进展,并对合作伙伴的市场工作和销售工作做出考核与评估。
2. 分支机构:同望下属子公司、办事处,负责所属省内市场的渠道拓展、渠道管理、合作伙伴支持与服务、行业关系建立及市场工作的推动。
3. 经销商:是指经过同望评估及参加渠道考核认证,并经同望书面授权在指定区域内或行业产品线内,以授权经销商的身份,经销同望渠道系列产品及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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